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

復活節的意義與省思


淡水 陳全成主教
救主曾教導我們,人類在世上所做的事,不會因死亡而告終止,而是會藉由祂的復活,將所有世上的事重新顯現,也就是會將這些紀錄永遠刻印在天上。祂曾對使徒彼得說:「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,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」(馬太福音 16:19)。
賓塞甘會長亦表示:「如果我們視今生為人生的全部,那麼痛苦、憂傷、失敗及短壽就成了災難;但如果我們視今生為前生的延續,並將延續至死後永恆的未來,那我們就能以正確的眼光,來看所發生的一切事情」(Faith Precedes the Miracle, p.97)。
世人內心飢餓的痛苦,如果不餵以福音的真理,將使生命空虛和缺乏平安,只有正義的生命才能帶來真正的快樂。今日我們每個人對救主的崇拜方式或許有所不同,但我們應了解,外在的獻祭應象徵內心之改變。外在的獻祭若無內心的變化,就是一種嘲弄的行為,神是不可嘲弄的。在復活節前夕,我們應省思,我們是否積極配稱遵守神所有的誡命,如果以前沒有遵守,現在悔改還來得及,這亦象徵著另一種形式的復活。我們這一代有更大的責任遵從神的規律,因為神賜予我們偉大的知識之光,只要我們服從,以近程來說,立即能改善個人習慣及家庭生活,使夫妻更加恩愛和諧、家人更加團結快樂,對未來而言,遵守神的律法並持守到底,必能達到生命的救恩與家人永恆的超昇。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

作者按:復活節是在每年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星期日。所以,每年的日期都不一樣,今年的復活節是四月十二日。復活節主要目的是紀念救主耶穌基督死後第三天的復活,爲世人贖罪犧牲成功。任何人只要信靠祂,向祂認罪,就可得神的赦免。而祂的復活,代表祂勝過死亡,凡信靠祂的人,都得以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