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

領 袖 信 息

王令行會長 (支聯會會長團)
在眾多誡命中,傳播福音是救主經常提到並且非常明確的指示:「我要藉你們的手在人類兒女中做奇妙的事工,勸許多人認清自己的罪,使他們前來悔改而歸向我父的國度。」(教約18:44)
摩爾門經的八位見證人中的約翰‧惠特茂及小彼得‧惠特茂,都曾經求問主,什麼是對他們最有價值的事。而救主這樣回答:「現在,看啊,我告訴你,那對你最有價值的事,就是對這人民宣講悔改,使你帶領靈魂歸向我,使你在我父的國度中與他們一同安息。阿們。」(教約15:6;教約16:6)
救主也曾給先知約瑟‧斯密這樣的啟示:「假如你們辛勤終生,呼籲這人民悔改,即使只帶領一個靈魂歸向我,你們同他在我父國度中的快樂該是多麼大呀!」(教約18:15)
傳播福音既然是重要的誡命,又是我們一生中最有價值和最快樂的事,那麼從今開始,我們的優先順序就應該改變,把傳播福音列為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來做,然後我們就必然能得到神的應許和祝福。
其實教友傳播福音並不困難,只要做到願意開口邀請親人朋友參加教會活動,及在任何時間、任何場合願意開口說出自己的見證,就會有一粒信心的種子埋在這些人的心中,聖靈就會在適合的時間,讓它發芽茁壯,並將這美好的靈魂帶領歸向基督。
弟兄姊妹們,讓我們盡力完成我們的部份,其餘的交給神。我們將會看到一個又一個的奇蹟,因為,神的事工永不挫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