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葛戴駿瑜 姊妹 於2008年8月23日在淡水支會的充實聚會內容整理:
◎ 總會會長的教訓-約瑟˙斯密
1839年4月4日從密蘇里州巴地的監獄寫給艾瑪˙斯密的信- 「請你不要讓孩子忘了我。告訴他們爸爸對他們的愛永無止境,他正想盡辦法要逃離暴徒,回到它們的身邊。盡力教導『孩子』,使他們的心智高尚。對待他們要溫柔和善;不要輕易對他們發怒,卻要傾聽他們有什麼需要。告訴他們爸爸說他們一定要做乖小孩,並聽媽媽的話。……」
◎ 父母親値得努力扮演的角色與行為-
1. 要常擁抱、親吻孩子,並且時常分享心中滿懷的感謝!
2. 對待他們要溫柔和善,不輕易對他們發怒,卻要傾聽他們有什麼需要!
3. 在他們面前要保持冷靜、父母的典範(要按照聖徒的方式照顧孩子),並教導他們正確的事。
4. 要有耐心、盡力而為!
5. 永遠做伴侶和孩子真誠、信實、溫暖的朋友!
6. 天天花點時間思考-
˙做哪些事情讓你的家人知道你愛他(她)們?
˙可以常對孩子說些什麼,能讓他(她)們知道,你欣賞並對他(她)們有信心?
◎ 家庭中父母的責任
1. 教導悔改的意義
2. 對活神的兒子基督的信心
3. 洗禮和證實禮
4. 要教導子女祈禱
5. 要教導子女正直地行走在主面前(教約 68:25-28)
◎ 母親的責任-
1. 喚起安全感-安撫與接納。
2. 有同情和溫柔與愛的保證。
3. 塑造明智且盡責/創造與犧牲的美德。
4. 需要在子女的靈魂中灌輸彼此尊重、喜愛母職和父職的思想。
◎ 父親的責任-
1. 在教養子女的責任上要積極、主動。
2. 要傾聽並把心思專注在子女的呼喚及需求上。
3. 教導子女服從;但是服從不是來自強勢,而是來自『愛』這項神聖的要素,沒有愛就沒有家,沒有溫柔的愛,就沒有親近的親子關係!
4. 要積極的與妻子一起承擔養育子女的責任而不推諉!
◎ 關於父母親的教導與榜樣-
1. 虔敬與服從法律應從家庭裡開始!
2. 在家中充滿著『愛』的神聖原則,就能讓人心悅誠服,使人生更有意義!教義和聖約中教導;「任何能力或影響力都不能或不應藉聖職來維持,惟有藉著勸說、恆久忍耐、溫和、溫柔和不虛偽的愛!」(教約 121:41)
3. 在訓練孩子服從時,也有責任不要惹兒女的氣(以弗所書 6:4)。
4. 父母親應該體貼,不用令人討厭的命令或不合理的譴責來激怒孩子,卻要儘可能用鼓勵代替告誡或責難!
5. 你們不會讓孩子挨餓,無衣蔽體,不會容許他們違反 神的律法,互相打罵、服事魔鬼,即罪惡的魁首,或我們祖先所講過的惡靈,他是一切正義的敵人。(摩賽亞書 4:14)
6. 你們會教他們彼此相愛、彼此服務!(摩賽亞書 4:15)
7. 你沒有按照誡命教導子女光和真理;那邪惡者仍有能力控制你,這是你痛苦的原因。(教約 93:39-42)
8. 務使家人在家裡更加勤奮、關心、一直祈禱,否則就會失去他們的地位。(教約 93:50)
9. 父母親沒有關心或過度的關切干預(代勞或是要求)子女,都會使子女與父母親疏離,父母親將只會剩下「父母」的虛名,關係無法維持長久。(兒童期:親近、關愛、肯定→青少年期: 尊敬、自重、獨立、成熟)
10. 建立關係首先要有溫和、仁慈的言語!
父母親生氣的原因;一方面是因為心急,常常會為子女的現在表現或是未來發展而擔心、不放心、沒信心;另一方面絕大部分是因為太過看重自己當下的負面感受,像是自尊、地位、形象、權威被折損所帶來的不悅、尷尬,內心過度負面的解讀子女的行為與表現所至! 親子關係與情感要刻意的、時常的培養;想要有正面的、良性的互動,有時需要刻意的『搏』感情(比喻經營的意思),不斷地給孩子正面、好品質的滋養!
◎ 手握緊、線放鬆,風箏才有凌空高飛的機會;
多欣賞、少批評,才可看見孩子成功的笑容!
-國立陽明大學 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 洪蘭-